我自己都忘了,当初为什么只放了生命的法则的一段在这里。这篇中文是由网友johnandy翻译的,谢谢johnandy。下面是我当年读此文时写的文章简介及读后感。
科斯库什已经老了,他坐着听自己的部落正收拾准备出发。酋长是他的儿子,但他知道这次迁徙没有自己。
族人给他留下许多木柴。只有他身边的木柴燃着,他才有生的希望,当火熄灭,他的生命也将熄了。
儿子嘱咐了几句也走了。他不怪他,他记得自己当年也是这样对待自己的父亲的。他一点也不抱怨,这是生活之法,是所有生命的法则。
“大自然对生命并不仁慈。她对那个叫做个体的东西漠不关心,她的兴趣在于种,在于类。”“延续生命就是生命的任务,而生命的法则就是死亡。”
科斯库什回忆着过去的饥荒与丰饶,回忆着与伙伴一起追循狼群捕杀年老驼鹿的踪迹,那只年迈的驼鹿躲避着,挣扎着。“它的任务早已完成,然而生命对它仍是宝贵的。”
突然他听到狼的嗥叫,狼群已到了他的身边。他挥舞着燃烧的木柴,驱赶着这些畜生。“为什么要揪住生命不放呢?”他问自己,“终究有什么用呢?难道这不是生命的法则吗?”
读书笔记:
人为什么活着
突然觉得读杰克伦敦读得我很颓废。原因是,看他的书多了,想问题不是从通常的文明层面入手,而是从更基本的层面,也就是人的生命本身去思考。
1.像"The law of life/生命的法则"上说的,大自然对于人类这种生物的个体是不感兴趣的,大自然关注的是整个物种。而偏偏"人"这种生物最看重的就是个体,文明越发展,对个体的重视越厉害。
2.人类太高估自己在大自然中的地位,自诩为万物之灵,总是希望将自然中的其它生物、资源为我所用。更不幸的是,人在物质上不断提高的要求,使得人类对大自然索求无度,人类本身越发展,对大自然的破坏越大。实际这种发展是以掘断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为代价的。
3.人为什么活着呢?看来看去,我的结论是,从大自然来讲,人是为活着而活着,人活着,只是为了整个人类可以繁衍下去,为了大自然中一个物种不丢失。从人类自身来看,人类给这种无意义的生命发明了一些意义出来,并花整个人类的所有力量去追求。

评论
对的.假如,你所付出给别人生命中的事物,都会回到你自己的生命中来.^^^^^^
好有道理,我欣赏这些句,
的确很准确
但是应该延伸下去必须延伸下去讨论这事
否则就会颓废
生命是有序的生-老-病-死
但一个个生命群体是一个个非完整有序体
一个个生命群体之间更加是非有序的
这就是国家社会问题根源。
人不该妄自菲薄到认为自己就是来延续后代,这只是人的动物性。
人更高的追求表现在对族群贡献或全体利益追求。
许多重大冲突便产生于此。
这是我的认识